关于华盈恒峰精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
基金合同变更(202601)的告知函
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:
广州市华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我司”)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华盈恒峰精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该基金”)自成立以来,一直坚持规范运作,稳健运营。为更好地为基金投资者提供投资服务,我司拟根据《华盈恒峰精选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》(以下简称“基金合同”)的约定对该基金相关条款进行变更。
一、 基金合同条款具体修改如下:
十一、基金的投资 (五)投资比例和投资限制
原条款: | 现条款: |
1、按成本与市值孰高计算,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股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已投资产80%; | 1、按市值计算,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股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已投资产80%; |
原条款: | 现条款: |
3、本基金投向 AA 级及以下(债券评级参照债项评级,无债项评级参照主体评级)信用债(可转债除外)、流动性受限资产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20%(其中,场外衍生品按全部账户内已占用保证金计算;其他资产按成本与市值孰低计算); | 3、本基金投向 AA 级及以下(债券评级参照债项评级,无债项评级参照主体评级)信用债(可转债除外)、流动性受限资产合计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20%(其中,场外衍生品按全部账户内已占用保证金计算;其他资产按市值计算); |
二、 上述变更自2026年8月20日起开始生效。
三、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,可以登录本基金
管理人网站(http://www.win-fund.com)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(020-38888866)咨询相关事宜。
特此公告。
广州市华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2026年08月20日
